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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
发布时间: 2008-08-19 16:09来源: 阅读: 人次
法定依据 
     《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》、苏价服[2002]62号  
   
办理程序 
受理、收件登记、初审、复审、审批、收费、归档 
 
申请条件 

 
申报材料 
①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(交验原件); 
②房屋租赁契约; 
③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; 
④新设企业、公司须提交名称核准证明; 
⑤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。 
 
办理时限 
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3 个工作日(节假日除外)内办理 
 
收费标准 
租赁手续费,非住宅1000平方米以下(含1000平方米)200元/件,1000平方米以上300元/件;住宅100元/套(出租方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