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
发布时间: 2008-08-19 16:09来源: 阅读: 人次
法定依据
《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》、苏价服[2002]62号
办理程序
受理、收件登记、初审、复审、审批、收费、归档
申请条件
申报材料
①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(交验原件);
②房屋租赁契约;
③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;
④新设企业、公司须提交名称核准证明;
⑤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办理时限
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3 个工作日(节假日除外)内办理
收费标准
租赁手续费,非住宅1000平方米以下(含1000平方米)200元/件,1000平方米以上300元/件;住宅100元/套(出租方)。